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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字架”上的刘小枫

1998-09-02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刘小枫1956年生,四川重庆人。1982年四川外语学院文学士,1984年北京大学哲学硕士,1993年瑞士巴塞尔大学神学博士。曾任深圳大学中文系副教授,现为香港中文大学当代中国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、北京大学比较文学研究所兼职教授、香港道风基督教中心特邀研究员。主要著作:《诗化哲学》、《拯救与逍遥》、《走向十字架上的真》、《这一代人的怕与爱》、《身成位格》等。编著为:《中国文化的特质》、《人类困境中的审美精神》、《“道”与“言”》等。

人们常对刘小枫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由美学、心理学、哲学转向神学颇难理解,我私自认为刘先生是自觉地把自己“钉”进“十字架”的一个亮点,其中组成“十字架”之一横的是中国文化,那一竖则是西方文化。

他清楚哲学的基本命题只是执着于探寻生命的意义,追问人之为人的价值根基。有命无魂、不知意义究属何物的人又岂能创造一个有意义的世界来呢?在他看来中国传统文化缺失的正是这一点,所以它无法让知识分子安魂。

儒家的“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”强调的是道德的自我完善,将这个有德的身体报效给国家;国家即朝廷,朝廷即君王,所以儒生们有无价值最终需由君王来裁定,倘若君王疏远则价值无所寄托。屈原是一个典型。因而儒家的价值是不可靠不真实的。道家的办法是逃出“朝廷”,像陶渊明一样不为君王卖身,保持率真和人格的完足。可它逃出了朝廷却逃不出苛捐杂税的大环境,何况这一环境中还有地主恶霸、生老病死、战火瘟疫。释家比道家更清虚、冷寂,它认为除去情性欲望是人生的唯一要义。所以道、释在价值问题上全是不可落实的。明于此理小枫远渡重洋往西土取经去了。可是从“经”上他又了解到以往内地学界对西方文化多半一知半解。“一知”是指它只注意到希腊理性即雅典精神;“半解”则指我们对西方文化的另一半犹太宗教即耶路撒冷精神不知其实。由此产生了许多误解、曲解。

关于希腊理性,从柏拉图的“绝对理式”到笛卡尔、康德、黑格尔等的历史理性主义,半脸蜕变为怪脸:“必然”=“应当”,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,所以每一个脆弱的生命都可以被堂而皇之地踩碎,而无需向历史讨问正义、自由、真爱等等。这种主义当前至少有过两大版本:古代中国儒家的君为臣纲;世界布尔什维克政党的造神运动。它们使认识论走向死胡同,又让价值论形同虚无;救世者只有“上帝”,“上帝”不能死——刘小枫转向了西方文化更为本质的一面,即作为价值论的犹太宗教。

首先他引用巴特的神学理论来消解理性主义,即“上帝”面前的个人、政党、集团、组织都是平等的,它们同为“罪人”!其次他对基督神学中的若干关键词作了现代诠释,像原罪、上帝、受难、复活、十字架等。经此诠释,神学的传统面貌焕然一新,它成为一套浑厚博大的价值论体系。比如原罪是指人本性中不能避免的一些根本缺陷——片面、放任、自私等本性。为了求得人性的完足,人需要和这些原罪抗争。“上帝”则是一种人为的最高设定,设定它的唯一目的是为了提高做人的要求,它是歌德的“永恒女性”,在人的生存中充当引领人向上的角色。通过它人能成为一个严肃追问、寻觅生存意义的价值生灵,成为超越时空的、动态的精神性存在。生存艰难,生命从本体上来看就是受难,在生与死的两极人要仰受“上帝”圣恩即信仰的滋润,充满圣爱——在无奈的人性中活出灵的精彩。因而生命的“十字架”由圣爱、受难这两根柱子交叠而成。前者是一种理想状态,是灵之为灵的根本;后者却是一种现实境况,为肉身无法甩开、无能挣脱!面对这个“十字架”道路,人得担当苦难,经由受难懂得圣爱,如此我们不仅有命更兼有魂——生命被升华、优化,也就活出了价值与圣洁。

刘小枫选择了这条路,把肉身、灵魂永远钉入“十字架”,前途布满荆棘和流沙。祝愿他走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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